编辑: 梦三石 2013-06-23
1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4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股票事项尚待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7月1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8 年7月17 日10:00 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独立董事 李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张东阳先生、张旺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 题的前提下,分别委托胡军先生代为表决;

李润茹女士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 的前提下,委托崔雪松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关联董事胡军先生、张东阳先生、崔雪松先生、张旺先生、李润茹女士回避表决(其中 胡军先生在交易对方之一的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达控股 )的全 资子公司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其他四位关联董事在泰达控股任职).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方案逐项表决如下: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 A 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并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核准文件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3. 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不超过 295,114,770 股(含295,114,770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协商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 发行方案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 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泰达控股在内的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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