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7-06 |
(5)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并 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6)如通过非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出售发行人股份,本 公司不将所持发行人股份 (包括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股份)转让给与发行人从事 相同、相似业务或其他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拟进行该等转让,将事 先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同意该等转让后,方可转让. 同德实业承诺自
2016 年11 月9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减持福斯特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同德实业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减持期间内,同德实 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同德实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