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3-07-09 |
及(2) 销售贷款,指出售集团於出售协议完成时或之前任何时间结欠本集团 (不包括出售集 团) 或产生之所有责任、负债及债务 (不论实际、或然或递延,亦不论是否於出售协议 完成时到期偿还) . 代价 出售事项之总代价为42,800,000港元,须以以下方式支付: (a) 由买方於完成时向本公司以现金21,400,000港元支付;
(b) 由买方於完成后六个月内向本公司以现金10,700,000港元支付;
及(c) 由买方於完成后十二个月内向本公司以现金10,700,000港元支付. 代价乃由本公司与买方经公平磋商后达致,并已计及以下因素,包括(i)出售集团的营运及 财务表现;
(ii)出售集团之前景;
(iii)本集团购买江阴嘉润石墨烯55%股权的成本约为 29,500,000港元及本集团 (不包括出售集团) 应收江阴嘉润石墨烯的其他应收款项约 13,000,000港元;
及(iv)下文 「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以及 「所得款项用途」 两节所述本集团 自出售事项所产生之收益. Yat Sing Holdings File: c_191483 (Yat Sing Holdongs) 1st Proof SIZE: 210(W)x280(H) (Wa) 20th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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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 经考虑上述因素,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代价乃经公平磋商后厘定,属公平合 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股份押记 紧随完成后,买方须为本公司签立股份押记,以将待售股份押记予本公司作为买方於完成 后付款下付款义务及责任之抵押.上述股份押记将於完成后付款下所有付款义务及责任悉 数清偿后解除. 以抵押方式转授贷款 紧随完成后,买方须为本公司签立以抵押方式转授贷款,以将销售贷款退回本公司作为买 方於完成后付款下付款义务及责任之抵押.上述以抵押方式转授贷款将於完成后付款下所 有付款义务及责任悉数清偿后转授及免除. 先决条件 出售协议受限於并且须待下列先决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 (1) 本公司作出之声明及保证在各方面仍为真实、准确及并无误导;
(2) 就出售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而言,本公司已取得须根魏畏伞⒎ü妗⑸鲜泄嬖 或其他规例取得之一切所须同意、批准、允许及授权;
(3) 就出售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而言,买方已取得须根魏畏伞⒎ü妗⑸鲜泄嬖蚧 其他规例取得之一切所须同意、批准、允许及授权;
及(4) 本公司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或经大部分股东书面同意以批准出售协议及其项下 拟进行之交易. Yat Sing Holdings File: c_191483 (Yat Sing Holdongs) 1st Proof SIZE: 210(W)x280(H) (Wa) 20th M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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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 上述所有先决条件须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前达成或获豁免 (视情况而定) .条件(4)不 得予以豁免.买方有权豁免条件(1)及(2)而本公司有权豁免条件(3). 完成 完成将於出售协议之最后一项先决条件达成或豁免 (视乎情况而定) 当日之后三个营业日 内,或出售协议订约方可能书面协定之其他日期发生. 於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拥有目标公司的任何权益,及出售集团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 司.其后,出售集团之财务业绩将不再综合至本集团之账目. 出售集团之资料 目标公司为一间於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之有限公司.目标公司全资拥有香港附属公司 (於 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及香港附属公司均为投资控股公司.香港附属公司 持有江阴嘉润石墨烯 (於中国成立之公司) 之55%股权. 江阴嘉润石墨烯主要从事 (其中包括) 可见光催化产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技术谘 询及服务,尤其是制造轻质、节能及环保的空气过滤器.可见光催化产品及石墨烯光催化 技术可应用於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於环境工厂楼宇及住宅楼宇建设等,以防止空气污 染. Yat Sing Holdings File: c_191483 (Yat Sing Holdongs) 1st Proof SIZE: 210(W)x280(H) (Wa) 20th M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