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07-10 |
(二)交易结算方式 我司认(申)购浦银安盛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认 (申) 购款项及相应的认 (申) 购费;
我司赎回申请成功后, 浦银安盛基金将依照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支 付扣除赎回费之后的赎回款项. 我司委托浦银安盛基金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 理费自资产运作起始日起,按照资产管理合同所约定的时间 计提、支付. 债券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合同书等. 其他日常交易:按交易逐笔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 年12 月26 日起生效.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我司与浦银安盛基金签署《统一交易协议》,参照重大 关联交易的有关监管要求,
2017 年11 月6日经我司关联交 编号:临-重大关联(资金运用)-
2018 年2号5易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12 月1日经我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2017 年度, 除本次签署《统一关联交易协议》之外,我 司未与浦银安盛基金发生过资金运用关联交易.
七、关于独立董事书面意见的说明 保监会有关《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 关要求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司现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目 前暂未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 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 责, 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 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 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 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18 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