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3-07-19 |
2 万套、 铝合金门
1 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劳动定员
30 人,年工作
300 天,单班制,每 班工作
10 小时.项目已于
2018 年12 月7日在海安市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 码:2018-320621-20-03-572636.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修订)及《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
十、家具制造业 中
27、家 具制造 中 其他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今至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 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人员立即对 项目建设地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 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交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供决策使用.
2、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的[C2032]木门窗制造、[C3312]金属门窗制 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国家发展改 革委第
21 号令,2013 年2月16 日)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2 年本)》(《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2013 年3月15 日)中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 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 》 和 《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 年本)》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南通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 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
6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选址及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海安市大公镇常河村十三组,为[C2032]木门窗制造、[C3312] 金属门窗制造,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选址符合海安市用地规划及其他 相关规划要求.
4、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 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 号),本项目北厂界距离海安市里下河重要湿 地约 1.8km,东厂界距新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约 2.7km,南厂界距新 通扬-通榆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约 4.6km,南厂界距新通扬运河(海安)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约 5.5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根据《江苏省通榆 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版),本项目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 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 (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南通市环境状况公报》(2017),2017 年海 安镇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中 PM10 和PM2.5 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根据南通市
2017 年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见表 3-2),基础数据为
2017 年南通市全年每天检测数据,数据来源为中国 空气质量在线监测分析平台,SO
2、PM
10、CO 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 日均值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PM2.5 的年均 浓度和日均值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