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3-09-17 |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6 15 保证金 15.1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 元) (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5.3 保证金交纳方式:磋商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 磋商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 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无 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 -
6 - 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 16.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款 响应文件组成 规定的顺序自编 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 正本 、 副本 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 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供 应商单位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 16.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