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3-10-07 |
3 类危房改 造.
(七)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应由危房改造建设方按 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2018 年11 月底前,完成全部
4 类重 点对象危房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 区住建局应会同区财政局和相 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 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建设要求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 《山东省农村危 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 .改造住房经验收合格后,区住建 局与危改对象办理交接和入住手续, 并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设 置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标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等部门 将对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区财政局根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危房 改造数量、区住建局资金分配方案,采用 一本通 的形式将补助 资金拨付到危改户.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采取积极措施,切 实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力度. 同时, 要引导社会力量资助, 鼓励志愿者帮扶和村民互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予以支持, 构建多渠道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
(二)资金管理 ―8― 1.专款专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 核算.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农 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健全内控制度, 执行规定标准, 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 留补助资金,不得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形式管理费用. 2.及时支付.要全面推行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 一本通 账户的制度,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完成支付, 支付时间不得晚于当年
12 月20 日, 并在信息系统中上传补助资 金支付到农户账户凭单的照片. 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新建翻 建、修缮加固,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深度贫困户住房 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 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3.加强监管.区财政局要会同区住建局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 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 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 严重的, 要公开曝光, 并追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