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3-10-07 |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 债券 称2011 东营 城 资产 营限债券 发行总额 人民 12亿元 债券期限
7 期四债券利率 6.
75% 五 发行 格 期债券面值100元, 发行,以1,000元 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 是1,000元的整数倍 少于1,000元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 实 制记 式企业债券 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发 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限任海分 登记托管 通过承销团 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开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限任登记托管 七 发行方式 期债券采 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 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 员设置的发行网点 开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中,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 议发行的部分预设发行额 6亿元 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 开发行的 部分预设发行额 6亿元 通过 海证券交易所 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 的发行网点 开发行之间采 双向回 制,发行人和 承销商可根据 场情况 对两种发行方式的发行额进行回 调整 发行对象 海证券交易所 议发行,持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限任海分 A股 户或基金 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 法规另 规定除 外) 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开发行 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另 规定除外) 九 发行期限 期债券的发行期限 自发行首日起3个工作日 十 发行首日 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一日,即2011
4 20日 十一 起息日 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 期债券 续期12限内
3 的4 20日 该计息 度的起息日 十 计息期限 自2011
4 20日起
2018 4 19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 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
2011 4 20日2016
4 19日十付息方式 期债券 付息一次, 度付息款 自付息日起 另计利息 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 册 登记 的各债券持 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期债券的 金在 期债 券 续期的第5 第6 和第7 分期兑付 在第5 提前偿 金的30%, 时,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权,则继续偿 投资者回售的 金 在第6 和第
7 分别偿 第5 兑期日 10剩余 金的50% 次 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 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 册 登记的各债券持 人所持债券面值占 债券 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债券持 人所 偿的 金金额计算 位到人民 分位,小于分的金额忽略 计 十四 付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