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11-10 |
60063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田林路
140 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金都路
3800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九年六月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 《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 、 《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有待中国 证监会就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审核无异议以及豁免收购方要 约收购义务后方能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转让股份的目的及后续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 备查文件.10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广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广 电集团、本公司 指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仪电集团 指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广电信息、上市公司 指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电子 指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权转让 指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控股 (集团) 公司转让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 299,394,738 股股份 关键资产重组 指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广电光电子 有限公司 18.75%股权、上海广电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 18.75%股权以及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向上海广电光电子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 的上海广电富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75%股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