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3-11-13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基于 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等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 意见如下:

2017 年度,公司除了为全资子公司保定宝硕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借款提 供1,500 万元的担保外,没有为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 上述担保已到期,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监管制度的规定执行 对外担保事项,担保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上述担保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二、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有利于 公司的长期发展, 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 益出发, 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 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属于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 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 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六、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 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 间,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 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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