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3-11-22 |
3 1.3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28 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4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7.01);
(1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 年11 月29 日国务院令第
253 号);
(11)《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文);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1987]国环字第
002 号);
(13)《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2000)1015 号);
(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2015 年06 月01 日);
(15)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7]15 号);
(16)《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国家环境保 护总局,环办[2004]65 号;
(1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 号;
(18)《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 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
(20)《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 号),2012 年8月7日;
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厂际系统管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21)《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
(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 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 号);
(2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 委2013 第21 号令);
(24)《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1990 年11 月1日)(2006 年12 月1日修订);
(25)河南省环保局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 通知(豫环文[2006]2 号);
(26)《关于印发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 知》(豫环文〔2015〕33 号);
(2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28)《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
(29)《三门峡市蓝天工程实施细则》. 1.3.2 相关规划 (1)《义马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7-2020 年)》;
(2)《义马市经济战略发展规划》;
(3)《河南省义马市煤化工基地产业发展规划》;
(4)《三门峡市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5)《义马市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1.3.3 项目文件 (1)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厂际系统管线改造项目备案文件;
(2)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厂际系统管线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 单位:河南美科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4.7);
(3) 《义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厂际系统管线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义环[2016]21 号);
(4)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厂际系统管线改造项目委托书. 河南开祥化工有限公司厂际系统管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1.3.4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