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3-11-24 |
2012 年7月25 日) .以上商品 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 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本次证券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四)发行人与保荐机构的关联情况说明
1、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股份;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 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的情况;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 或者融资等情况;
3-1-5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国信证券内部审核程序 国信证券内核小组依据国信证券内核工作程序对卫星石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实施了内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1) 卫星石化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申请文件由保荐代 表人发表明确推荐意见后报项目组所在部门进行内部核查.部 门负责人组织对项目进行评议,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1 年2月15 日,项目组修改完善申报文件完毕、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 提交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内核办公室进行审核. (2)投资银行事业部审核人员、风险监管总部审核人员分 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提出审核反馈 意见;
行业分析员对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后出具独立分析意见. 项目人员对投资银行事业部、风险监管总部提出的审核反馈意 见进行答复、解释、修改,项目人员的反馈经认可后,内核办 公室将申报材料、内核会议材料提交内核小组审核,并送达内 核小组会议通知. (3)证券发行内核小组以内核小组会议形式工作,每次会 议由
7 名内核小组成员参加并表决.与会内核小组成员就本申 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了审核,查阅了有关问题的说明 及证明资料,听取项目组的解释,并形成初步意见. 3-1-6 (4)内核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经内核办公室整理后 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并由风险 监管总部复核后,随内核小组结论意见提请国信证券投资银行 委员会进行评审.
2、国信证券内部审核意见
2011 年2月22 日, 国信证券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审议了卫星 石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内核小组经表决,同意在项目组落实内核小组意见后提交 投资银行委员会表决,通过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
二、保荐机构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 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 发行保荐书.
(二)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 承诺如下:
1、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 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 3-1-7 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