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3-12-02

2013 年和

2014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5,050.12 万元和 9,856.0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00%,净利润分别 为898.83 万元和 2,092.45 万元,公司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公 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重大 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公司治理规章制度.公司自整体变更 为股份公司以来,制定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合法、合规,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运行良好,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 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运作合法规范.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行为合法合规,自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共经历了 4次增资、3次股权转让,雷讯有限2014年3月增资未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但根据2013年修订、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公司法》 )删去了原第29条规定,即不再要求股东 缴纳出资后,必须 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经核查,刘俊等7名自然人股东的缴 款凭证,其已于2014年4月缴纳上述出资39.2758万元.同时,鉴于雷讯有限在整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3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 其增资行为已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公司不存在 出资不实的情况, 故本次增资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不构成申请挂牌并公开转 让的实质性障碍. 除此之外公司设立、 增加注册资本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证各 股东出资足额到位,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均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向发起人发行的股份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股份公司成立后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公司股 权结构清晰,权属明确,不存在代持、质押等权利受限的情况;

公司股东之间不 存在因股权权属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雷讯网络与申万宏源证券于

2015 年8月10 日签订了 《推荐挂牌及持续督导 协议》 ,委托我公司担任推荐其公司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持续督导的 主办券商.

三、 公司及公司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情 况核查

(一)核查对象及核查方法 项目组核查了公司现有

13 名股东,其中

8 名为自然人股东,其余

5 名为非 自然人股东.对于自然人股东,项目组取得了其出具的相关声明;

对于非自然人 股东项目组取得了其工商登记信息、企业章程、书面说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证明》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并查询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amac.org.cn/).对股权投资机 构是否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进行了核查.

(二)分析过程及结论性意见 公司主营业务为导购电子商务和移动互联网与增值业务,不属于《私募投资 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 》 及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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