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4-01-06 |
第三章 信用评价内容 -
5 - 第七条 信用评价综合考虑施工企业在珠三角城际建设中 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稳定、技术创新、文明施工、 标准化管理等合同履约情况,按评价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第八条 建设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是指从项目基础分中减去 项目不良行为扣分,加上标准化绩效管理考评得分后,得出的分 数.项目基础分为
290 分,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得分最高为
10 分. 第九条 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方式分为达标考评和创优考 评.依据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 意见》 (铁总建设〔2013〕193 号、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绩 效考评实施办法》 (铁总建设〔2014〕280 号等规定,结合《珠 三角城际建设施工企业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表》 (附件 1)考评 标准,将考评事项纳入合同,依据合同组织考评.标准化绩效考 评过程中, 达到不良行为认定条件的问题按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认 定、记录不良行为. 达标考评在建设队伍上场后半年内进行考评, 考核内容包括 体系建设、资源配置、设施保障、过程管理等方面,满分为
10 分, 不合格的为
0 分, 合格的分别给予 6-10 分 (保留
1 位小数) ;
创优考评在项目实施阶段达标考评合格后每半年进行一次, 以达 标考评指标为基础, 对达标考评合格的施工企业标准化体系运行 情况、管理绩效进行量化打分,考评标准按照《珠三角城际建设 -
6 - 施工企业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表》 (附件 1)进行考评,得分按 照《珠三角城际建设施工企业标准化管理绩效考评表》评定的施 工企业百分制实际得分除以 10(保留
1 位小数) . 施工企业在同一项目的同一评价期内,发生重大不良行为 或3件及以上较大不良行为的, 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不得评为合 格,创优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第四章 不良行为认定 第十条 不良行为分为一般不良行为、 较大不良行为和重大 不良行为三类.具体划分标准见附件 2―附件 4. 对于各级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一般不良行为 (一般违约 行为) . 第十一条 不良行为认定程序为记录、公示和确定. 1.记录. 公司记录. (1)公司各部门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严格依据工程质量 验收标准和相关规定,发现符合不良行为条件且能够当场记录 的,由2名及以上检查人员在现场记录并摄像或照相,填写《施 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 (附件 5) ,并由现场的施工企业主 管人员签字认可,同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复查时间. (2)公司各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标准化考评检查发现 -
7 - 的问题、监理单位检查发现要求纳入不良行为的问题(总监签署 认可) , 每月月底前将整改通知书等检查记录汇总到安全质量部, 安全质量部按扣分标准汇总记录为一般不良(违约)行为. 监理单位记录. 监理人员发现符合不良行为条件且能够当场 记录的, 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
1 名及以上监理员在现场摄像并 记录,填写《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 ,经现场的施工企 业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后,报公司建设指挥部备案后,由安全质量 部进行公示、确认. 外部单位检查记录.依据外部审计、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有关审计报告、检查、稽查书面通知,或调 查、检测结果达到不良行为认定条件的,由公司安全质量部根据 处理结论填写《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 ,并由施工企业 主管人员签字确认. 当施工企业主管人员不在《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 上签字确认时,可由公司两名及以上现场检查人员在《施工企业 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 (附件 5)上注明事实并签字确认,公司 领导予以签字确认. 2.公示. 公司各部门现场记录的不良行为, 包括监理单位记录经建设 指挥部认可的不良行为,应将结果报公司安全质量部核备,由安 全质量部按程序通过信息系统方式对认定记录及整改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