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4-01-06 |
1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珠城际轨道建设征地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至珠海城际轨道(以下简称"城轨" 、 "城际轨道" )建设已于
2006 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公司所有的中山站商住地就位于城轨中山站旁,城际轨 道将自西北向东南穿过公司的地块;
为加快城轨项目建设进程,在中山市、 开发区政府的协调下,公司与有关各方就城际轨道建设征地方案形成了初步 共识,并签署了《征地意向书》 ,该征地方案已经
2007 年8月22 日召开的五 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意向书签署各方:
1、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轨公司" ) ,主 要负责城际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相关业务, 住所在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3 号峰源大厦
14、15 楼,注册资本人民币
8 亿元,法定代表人吴俊光,城轨公 司是本《征地意向书》所征用土地的最终使用方.
2、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公 司" ) ,拥有轻轨沿线的部分土地,是本《征地意向书》的征地对象.
3、中山市征地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拆迁办" ) ,是中山市政府的 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轻轨沿线的征地工作. 本公司与其余两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征地方案:
(一)征地面积的范围 股票简称:中炬高新 股票代码:600872 编号:临200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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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山市规划局现有的 《广珠轻轨中山站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 下简称"控制性规划" )方案,其规划控制红线范围内属公司的土地面积约 300.303 亩(红线宽度
120 米);
其中城轨设计红线范围用地约 48.12 亩(宽 度约 20.4 米) ,城轨设计红线两侧规划控制用地约 252.183 亩;
2、目前中山市规划局正在对控制性规划进行修改,若中山市规划局审核 同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如下条件: (1)轨道两侧用地性质为工业、商业、居住用地,建筑物退让用地界线 的距离应不小于自身高度的一半,并不得少于
10 米;
(2)与轨道用地相邻的地块,临轨道一侧的围墙可沿用地红线设置.围 墙高度不大于
3 米,且轨道同侧不同地块的围墙高度应保持一致. 城轨公司及本公司同意,城轨建设用地按城轨公司城轨设计红线(即: 本公司日后之用地红线、用地界线)范围内予以征用,红线外不予补偿;
征 用土地面积甲方估计约为 48.12 亩,最终确定的征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量 测的城轨设计红线范围所包含的土地面积为准. 3.1 若中山市规划局审核同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上述第
2 条(1)项 条件,未能满足上述第
2 条(2)项条件,城轨公司及本公司同意,城轨建设 用地最终确定的征地面积以审核同意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城轨两侧 围墙设置红线所包含的土地面积(含城轨设计红线范围用地)为准;
3.2 若中山市规划局审核同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满足上述第
2 条(2)项 条件,未能满足上述第
2 条(1)项条件,城轨公司及本公司同意,城轨建设 用地最终确定的征地面积以审核同意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城轨两侧 建筑物最少退让用地界线之距离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