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4-01-06 |
83939014、83939001 传真:0757-8393901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32号六层602单元 (即 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
6 楼) 邮编:528000 采购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57-83939872
2013 年2月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人防设备制造及安装监理招标文件 编号:0658-1301SZTCE001
6 第Ⅰ卷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11.3 资格标准:详见投标须知 1.3 条22.2.1 澄清疑问提交时间:
2013 年3月7日17 时30 分前. 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可以传真或发电子邮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过期不予接受. 传真:0757-
83939018、83202716
3 3.5.1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延续到本项目合同结 束日
4 3.6.1 投标保证金:
5000 元人民币;
请投标人于
2013 年3月18 日下午
4 点前将投标保证金 汇到如下帐号: 收款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佛山华远支行 帐号:11010779429601(与履约保证金不是同一帐户,请注意) 用途: 0658-1301SZTCE001 投标保证金 (请务必将本项目的采购编号写在用 途一栏)
5 3.8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套,副本
5 套,共计
6 套.正本单独包封,以便开标时使用. 标书装订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8 条要求.
6 4.2.1 投标递交至: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
32 号六层
602 单元
7 4.3.1 投标截止时间:2013 年3月22 日9时30 分(星期五)
8 5.1 开标时间:2013 年3月22 日9时30 分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
32 号六层
602 单元开标室 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授权委托人务必准时出席,并须带本人身份证以供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否则作弃权处理.
9 6.1.1 评标委员会由
1 位用户代表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依规定程序随机抽选产生的
4 位专家共
5 人组成.
10 6.4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IV 卷 评标办法》
11 7.4.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 10% 履约担保方式:银行保函.必须是无条件不可撤销保函,必须由银行支行一级以上机构 出具. 备注: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届满时间先于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要求的,中标 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届满前
15 天内,无条件办理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 标人违约,采购人可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采购人账户.履约保函从签 署监理服务协议书之日起生效,直到采购人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人防设备制造及安装监理招标文件 编号:0658-1301SZTCE001
7 第 Ⅰ卷 投标须知 1.总则 1.1 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 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 委会成员 ;
(2)采购人:是指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 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义务、 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