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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8月2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6
三、环境质量状况.9
四、评价适用标准.12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17
七、环境影响分析.18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22
九、结论与建议.23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余杭朱铖口腔诊所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余杭朱铖口腔诊所 法人代表 朱铖 联系人 陈盈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
200 号 联系电话
13968081587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21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
200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 批准文号 杭余医设字[2017]2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门诊部医疗活动 Q833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6.16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2.53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06%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8月1.
1、项目由来 杭州余杭朱铖口腔诊所成立于
2016 年12 月,位于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 新路
200 号,租用自然人何小华、倪月珍的闲置用房进行运营.本项目建成后, 主要从事口腔科(牙体牙髓病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医疗服务, 不涉及辐射,日接诊人数为
10 人.项目已经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于
2017 年5月22 日以 批准文号:杭余医设字[2017]24 号 文予以批准.本评价 不涉及辐射影响分析,若项目设备涉及辐射影响,则建设单位须另行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 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该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 国家环保部令第
33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5.6.01) , 本项目属于 V、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中
161、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 、 血站、急救中心等其他卫生机构 ,因此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杭 州余杭朱铖口腔诊所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的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勘、 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 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
2 响评价技术导则》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 点》 (修订版)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
2、编制依据 1.2.
1、国家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 (2015.01.01 实施) ;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修订) 》 (2016.01.01 实施) ;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 》 (2008.6.01 实施) ;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4.01, 2016.11.07 修正) ;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01 实施) ;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 》 (2003.09.01,2016.7.02 修订, 2016.9.01 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