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3-23 |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乙方工作
1、 按双方约定日期, 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项目事故报告, 并提供工作用电、用水计划.
2、乙方应在开工前
3 日将工作组织设计(或工作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 在5日内予以确认.
3、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项目工作, 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4、已完工项目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项目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 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 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 承担.
5、 按约定的要求做好工作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 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严格执行关于工作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 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7、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项目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二)项目期限
1、项目开工日期:在具备合法开工条件的情形下,暂定于
2017 年12 月11 日开工,甲方如需变更开工日期的,需提前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2、项目完工日期:以项目按本协议约定日期开工为前提,本项目定于
2017 年12 月30 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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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部项目总工期日历
18 天(自然日) .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价款 项目实施总价 2800000.00 元(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元整,以下简称"合 同价款").
2、合同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项目验收合格后,且双方完成结算工作后
5 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 支付合同价款的 97%, 剩余 3%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
5 日内, 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的, 每逾期一日, 按逾期付款金额的 0.05% (千分之零点五)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逾期超过
30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 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 不成时,任意一方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于
2017 年12 月11 日在北京市签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本合同若顺利履行预计会对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水环境修复业务, 对公 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二)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 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5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 但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 导致合同实施期限相应延后,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12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