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4-05-06 |
会议会考虑是否保留或撤换由动临时监管一方所委任的临时监管人,以及是否成立债权人委员会6(若 然,便须委任其成员). 临时监管人也须召开最终债权人会议,该会议须在临时监管展开之日起计45 个办公日内举行;
会议会选出为公司而拟订的特定方案而决定公司的未来路向.为协助债权人就上述问题作出决定,临时监管人有责任就该三个特定方案逐一提供其意见.此外,他也须向债权人提交调查报告,交代公司的业务、财产事务及财政状况,以便他们在最终债权人会议上审议.17. 临时监管人会获赋予法定权力,以便有效地履行职责,包括U(a) 把公司的董事免职和委任替任或额外董事;
6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能是就关於临时监管的事宜提供意见,以及接收和审议临时监管人的临时监管工作报告.7(b) 要求若干类人士提供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7,或交出公司簿册及文(法 例将规定,公司董事及秘书须在接获要求后的一段指明期间内,向临时监管人提供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
以及(c) 根该骼碛上蚍ㄔ荷昵攵怨救魏胃呒度嗽被蚱渌耸8进行讯问.18. 企业拯救程序要取得成效,必须维持与公司营商的人士的信心,并鼓励临时监管人在接受委任前进行尽职审查,在临时监管期间则谨慎行事.基於这些考虑,我们建议,临时监管人须就以下两类合约承担个人法律责任U(a) 在其获委任前订立并获其接纳的合约.在这方面,临时监管人须在临时监管开始的16 个办公日内决定是否接纳任何在其获委任前订立的合约9(包 括雇用合约);
以及(b) 其订立的新合约.临时监管人可就其个人法律责任的围,与个别缔约方达成协议.此外,临时监管人有权就其以临时监管人的身分须承担个人法律责任的债项,从进行企业拯救程序的公司财产获得弥偿,并会在所有其他申索(例如由浮动押记持有人和无抵押债权人提出的申索)获 支付前,获得弥偿.19. 作为制衡措施,我们建议,在合资格人士10 提出申请后,法院可审查临时监管人11 的操守,以了解是否有行为失当或7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须载明:公司的资产、债项及法律责任详情;
公司债权人的详情;
债权人持有的抵押详情;
以及临时监管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资料.8其他人士指临时监管人知悉或怀疑其管有公司任何财产或拖欠公司债项的任何人士;
或指法院认为能够提供有关公司的发起、交易和事务等资料的任何人士.9未获临时监管人接纳的合约不会视作已获其接纳.10 署长、在任的临时监管人(如 须对前任临时监管人采取法律行动)、 清盘人、任何公司债权人或成员均可提出这类申请.11 就本段的涵义而言,临时监管人指在任的临时监管人或前任临时监管人.8失职,并在适当情况下,对该人作出命令(例如命令该人向公司作出赔偿).此外,为了妥善保障公司债权人及成员的利益,我们建议,任何公司债权人或成员均可根该骼碛(例如临时监管人的作为损害或将会损害公司部分或全部债权人或成员的利益),向法院提出针对该临时监管人的申请.在这情况下,法院可作出其认为合适的命令.处理未偿付的雇员应得款项20. 二零零九至一零年的谘询总结,载述我们与所有相关持份者磋商的结果.根泌蜒芙,程序会就公司在企业拯救程序展开时未偿付的雇员应得款项,订定分期付款时间表.具体而言,为了确保雇员获得的保障?逊於他们在公司因无力偿债而立即进行清盘的情况下所得的保障,分期付款时间表会订明如下:(a) 在临时监管开始前拖欠雇员的工资,必须在?时监管展开后第30 个?日或之前支付,最高付款额为破产欠薪保障基?( 破欠基金 )发放有关款项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