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05-07 |
2016 年5月18 日就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从事 外间工作的事宜提出立法会质询. 最新发展 24. 政府当局将於
2018 年7月17 日的事务委员会会议上, 向委员汇报有关事宜的最新概况. 相 关文件 25. 相关文件一览表载於附录 II,供委员参阅.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
4 2018 年7月10 日 附录 I 规管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后就业的 旧及新规管机制要点 旧规管机制 新 规管机制 1. 涵盖围 1. 按可享退休金条款/新 长期聘用条款受聘,并在
2006 年1月1日至
2011 年8月31 日期间停止政府职 务的首长级公务员. 2. 按合约条款受聘,并在
2006 年 1月
1 日至
2011 年8月31 日期间订立 新合约或续订合约的首长级公务员. 1. 按可享退休金条款/新 长期聘用条款受聘,并在
2011 年9月1日或 之后停止政府职务的首长级公务员. 2. 按合约条款受聘,并在
2011 年 9月
1 日或之后订立新合约或续订合约 的首长级公务员. 2. 禁制期(由停止政府职务当日起计算,禁制期间通常不获批准从事外间工作) 1. 适用於按可享退休金条款或新长期聘用条款退休的首长级公务员的最短禁制期?? 首长级薪级表第
4 点或以上(或同等 薪点) ??12 个月;
其他??6 个月. 2. 对基於退休以外理由离职的首长级公务员(例 如合约人员及辞职人员),当局没有订明最短的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