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4-07-16 |
2 论坛主旨报告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判 庭)庭长丁海湖主持. 在论坛主旨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杜万华结 合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近年来人民法院破产审判 实践,从抓好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 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执转破审查工作,最大程度释放破产重整的制度 价值,探索建立常态化的 府院破产统一协调机制 ,探索推行破产 案件审理程序繁简分流制度等路径和方法,对如何抓好破产审判工 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欣新以 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这一 热点为题,对关联企业的实质合并、程序合并以及具体的操作问题 进行了论述.王欣新细致介绍了适用实质合并破产的四项标准,包 括法人人格混同、欺诈、债权人收益、重整需要,并指出法人人格 混同是判断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的最重要标准,在实践中也是大 多数关联企业适用实质何合并破产的理由,但其并不是唯一的判断 标准.同时需要注意《公司法》上的法人人格混同理论和《企业破 产法》上的实质合并破产理论的区别,破产法领域内的实质合并破 产程序,有着破产法制度的特殊需要和破产法价值的特殊考量.因此,实质合并破产程序的适用,应从破产法角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论坛主题发言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刘冬梅和广东外语外贸常廷彬主持.与会者围绕 破产法与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 主题作主旨发言,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费汉定发表题为《市场化破产机制建设现 状与展望》的演讲.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庭长周焕然发表题为 《司法处置 僵尸企业 的广州路径》的演讲.
3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清算和破产审判庭庭长慈云西发表题 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破产审判的市场化探索――深圳中院 破产审判工作实践》的演讲.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陈向科发表题为《关联公司合 并重整的几点探索与思考――以创成等四公司合并重整案为例》的 演讲.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莫挺发表题为《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背景下破产法面临的挑战及司法应对》的演讲.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滑明发表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中破产程序的适用――佛山法院破产审判分析报告》的演讲. 佛山海关驻南海办事处主任科员兼副科长谭立军发表题为《破 产程序中海关监管货物税收债权问题研究――以保税货物和特定减 免税货物为例》的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 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阳光发表 题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破产市场培育》 的演讲. 广东源浩律师事务所破产法律事务部部长陈海发表题为《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 僵尸企业 法律实务问题――破产法视角》 的演讲. 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陈燕华发表题为《缜密审计对 症下药促重整》的演讲.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胜锋发表题为《市场 化重整的深圳实践与探索》的演讲. 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主任科员兼副科长王静发表题为《因企 业破产进入司法程序的海关监管货物的税收风险与应对》的演讲.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崔峰发表题为 《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理念和若干实践问题》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