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4-07-17 |
现申请参加本次产权交易,并做如下承诺: 1.经慎重考虑和现场踏勘,我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已充分了解,对转让 标的无任何异议,接受转让标的全部转让条件和要求,申请受让转让标的, 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包括现场踏勘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本次受让行为已通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的批准.我方如实 填写受让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对资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3.申请参加 产权交易,同意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小写: ) 并接受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全部条款. 4.转让标的为报废设备一批(不包括电机变压器) ,成交后,转让标 的的任何瑕疵(包含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其他已知或未知风险, 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5.成交后按规定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报价结果通知单》 、 《资产交易合同》等相关文件.否则,视为违约, 交易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并须承担再次转让低于本次交易成交 价款的差额价款. 6. 成交后受让方应按最终拉运总金额的 3% 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支付 交易服务费(或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 7.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应在转让 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 (包括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经转让方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其他资产 或造成损失的,履约保证金将如数无息退还.否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履约 保证金,不足时,受让方还应当补交. 8.受让方应在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并在合同 签订次日起
90 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拆卸拉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应按 照10000 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超过规定期限
30 日仍未完成的, 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终止拉运并重新组织交易,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
2 予退还. 9. 受让方应在成交后
5 日内另行支付
200 万元的预付成交价款. 否则, 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10.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 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 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 的. 12.转让标的现存放在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成交后由受让方 自行拆卸拉运,期间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 求和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进行拆卸拉运,妥善处理转让标 的及现场废弃物,办理相关手续,承担全部费用. 1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数量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 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 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 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 不限于已知或未知) , 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转让标的成交后, 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现场踏勘不清等 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 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现将本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报上,请予进行资格审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查,严 格遵守本次产权交易有关规定和要求.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我 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产权交易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全部 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