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4-07-17 |
电话: 年月日3受让须知
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 管理办法》等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和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制定. 本次交易的转让方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的组织方为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 省产权交易所或省产交所) .
二、 本次交易报名登记和网络竞价采用 E 交易平台 (www.e-jy.com.cn) 网络竞价系统.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登录 E 交易网,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 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网络竞价系统使用规则、实施办法等详见 E 交易 平台网站及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 方式转让;
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 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资格和条件 1.具有再生资源经营回收利用资质且有良好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 2.本次交易采取先预付成交价款后拉运的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 成交后
5 日内另行支付
200 万元的预付成交价款后,才能进场开展拉运工 作.当剩余预付成交价款低于
20 万元时,应当再次支付不少于
200 万元的 预付成交价款后,方可继续开展拉运工作.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全部拉运 工作.最终按交易双方确认的实际拉运过磅数量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并到 有关部门咨询后,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7 年10 月23 日17 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 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 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 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
5 日内 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单位名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62001370002051500747 开户行:建行兰州铁路局支行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须提交: 1.受让申请材料.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
4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七、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 在受让前已完全知悉转让标的在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E 交易平台网站 公开发布的《产权交易公告》及相关信息,并通过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一 切现状(包括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进行了全面了解,对转让方提供的标的 资料及按现状转让无异议,完全接受对意向受让方的要求和条件,自行决 定受让行为,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数量转让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 转让标的实际状况,自行承担受让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有关标的资料是 对标的物的一般性介绍,不作任何瑕疵担保.转让标的规格、型号、性能、品质、数量等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成交后转让标的任何瑕疵(包含但 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等)、其他已知或未知风险,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 成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