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4-07-21

区发改局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扶持荣华公司实施易地 搬迁技改;

区法制局负责为荣华实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区财政局配合市财政局 做好财力保障工作;

区国资局协助做好资本运作工作;

有关乡镇配合做好相关工 作. 公司搬迁项目已经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产业(备)[2010]40 号文件登记备案,并取得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国土资规发[2010]59 号的项目 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公司搬迁新址定于武威市凉州区发放镇沙子沟村,拟建场址场地平整、交通 便捷、水源可靠、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具备建厂条件.按照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对 我公司新址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新址土地为有偿取得,我公司正在办理新址土地 权证的相关手续,具体支付价款目前尚未确定.

二、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通过搬迁改造完善生产工艺、实现技术优化升级,消除原来在生产中 存在的不足,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由于公司涉及搬迁的相关资产已于

2009 年7月停产,因此搬迁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公司从

2010 年8月7日开始, 对涉及搬迁的相关固定资产停止计提折旧, 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预计本年度可降低管理费用约

2500 万元. 此外,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中对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 偿款的会计处理做出如下规定: "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 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 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 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 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所获的搬迁补偿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政府补偿 款项在扣除搬迁成本和损失后,如有资金结余才能转入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享 有.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与淀粉及谷氨酸生产相关资产自

2009 年7月10 日停产至今,搬迁 事项确定后约需一年半的时间完成搬迁重建, 在这个阶段与淀粉及谷氨酸生产相 关资产仍将处于停产状态,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

2、公司将在收到政府首笔补偿资金后开始实施搬迁.虽然政府已经同意拨 付4.1 亿元补偿资金用于支持公司的易地搬迁技改, 但具体拨付时间和计划尚未 确定,公司正在与政府协商具体方案;

公司将根据搬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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