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4-07-26 |
5 更、以及交易对方的关联方已签署相关承诺等一系列措施后,公司向交易对方支 付交易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969万元. 在2019~2021 三年内,且待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净利润分别 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确认完成承诺利润后, 及没有 违反协议相关约定的, 公司再向交易对方分三期支付其余股权转让价款, 分别为: 支付交易价款的 15%即290.70 万元、15%即290.70 万元、20%即387.60 万元.
3、未完成承诺利润的补偿 交易对方承诺的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分别实现的任一年度净 利润较承诺净利润有减少的,则相应的标的公司价值减少,交易对方应向公司承 担的补偿金额计算如下: a.2019 年度: 补偿金额= (2019 年度承诺净利润
250 万元-2019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 *3800 万元/1050 万元*51%;
注:1015 万元为承诺净利润的合计金额. b.2020 年度: 补偿金额=(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
600 万元-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之和)*3800 万元/1050 万元*51%-2019 年度已补偿的 金额;
c.2021 年度: 补偿金额=(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
1015 万元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实际完成净利润)*3800 万元/1050 万元 *51%-2019 年度已补偿的金额-2020 年度已补偿的金额;
在以上进行逐年补偿时,各年度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0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4、过渡期资产损益安排
6 (1)在交割日前,如苏州赫贝斯有未分配利润,交易对方可以在保证法定 三项基金或法定公积金已按规定提取、分配程序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 交易对方应承担前述利润分配所应缴纳的所有税费并由苏州赫贝斯代扣代缴 预提所得税.交易对方未按期完成该利润分配的,视为不具备分配利润的条件或 放弃该次利润分配,相应利润(如有)归交割日后的标的公司所有.除前述标的 公司可分配给交易对方的利润外, 标的公司交割日前的滚存利润由交割日后的所 有投资人共同享有. (2)过渡期的盈利归标的公司所有,亏损由交易对方予以承担;
过渡期, 标的公司的净资产因亏损或其他原因而减少的, 交易对方应根据减少的金额给予 标的公司相应的现金补偿,并在交割日后
30 日内予以补足,但是本协议其他条 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交易对方并保证本协议签署及交割日之前不存在其他未向作出审计报告的 审计机构披露的标的公司的隐性债务、担保或纠纷,如有,则均由交易对方承担 并应相应给予标的公司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向交易对方追偿.
5、不竞争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并保证赫贝斯实业之任何关联方不得从事与标的公司有竞争 或类似的业务,并不得设立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经营范围的企业,并不得以包 括并不限于单独或与第三方合作、参股、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图纸、介绍业务 或提供其他帮助、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第三方代持等其他任何形式从事 与标的公司业务相同、相似的业务,否则,应向贝斯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 标的公司、贝斯特造成的损失.交易对方并充分理解并接受,遵守该项义务为公 司最终确认本次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交易对方已知关联方陈祥盛、沈方及浩益 国际有限公司将就不竞争事项出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