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4-07-28 |
0 0 金融服务 包钢财 务公司 期末余额 6165.99万元 期末余额 6165.99万元 注:
1、表内所列交易占同类业务比例除金融服务外,其他均为100%.
2、表中"本年年初至 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数据为截至2014年2月28日的累计已发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包钢(集团)公司 包钢(集团)公司是国家在"一五"期间建设的
156 个重点项目 之一,1954 年建厂,1998 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包钢股份和 包钢稀土两家上市公司, 是我国重要的钢铁工业基地和最大的稀土工 业基地,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企业.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钢铁大街西端.注册资金:14,871,456,800 元人民币.经营 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 检修,安装;
冶金、旅游业行业的投资;
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 证券代码:
600111 证券简称: 包钢稀土 编号: (临) 2014―005
4 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铁矿石、石灰石采选;
黑色金属冶 炼、压延加工;
水泥生产(仅分支机构) ;
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白 灰产品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 可不得生产经营) .法定代表人:周秉利.包钢(集团)公司是包钢 稀土的控股股东,持有包钢稀土 942,574,146 股,占包钢稀土总股本 的38.92%.
(二)包钢股份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 )是包钢 (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1999 年6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 府以《关于同意设立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内政股 批字[1999]6 号)文件批准,由包钢(集团)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发 起组建,并于
2001 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地址:内蒙古自 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注册资金:8,002,591,027 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黑色金属及其延压加工产品、冶金机械、设备及 配件、汽车货物运输、钢铁生产技术咨询.法定代表人:周秉利.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包钢 (集团) 公司持有包钢股份 50.77%股权, 为其控股股东. 目前,包钢股份正在实施对包钢(集团)公司拥有的白云鄂博矿 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的收购.如收购完成,包钢(集团) 公司供应包钢稀土矿浆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预计将转让给包钢股份, 包钢股份依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包钢财务公司 包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财务公司" )是由 包钢(集团)公司及其部分成员单位共同出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证券代码:
600111 证券简称: 包钢稀土 编号: (临) 2014―005
5 理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包钢(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包钢(集团)公司占其注 册资本的 60%,包钢股份占其注册资本的 30%,包钢稀土占其注册资 本的 8%.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 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 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 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从事同业拆借.法定代表人:周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