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8-20 |
3 个募投项目: 公交集团
7 个地块立体车库项目、玉泉营
111 文化产业 园立体车库项目和亦庄迪卡侬立体车库项目建设进度低于预期, 该部分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 首中停车负责的北京市新机场停车楼项目的贷款利率执行基准下浮利 率, 低于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因此计划由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期债券利率超 过项目贷款利率部分的成本,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需求逐步办理转贷事 宜.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3 月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 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 分配 (每名债券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小于分的金额 忽略不计). 发行人已于
2018 年3月20 日支付第
1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6,478.20 万元, 于2019 年3月20 日支付第
2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 6,478.20 万元.截至本报告出 具之日,本期债券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四)2018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 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已披露的相关文件及时间如下: 1. 《2017 年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
2018 年付息 公告》(2018 年3月13 日);
2. 《2017 年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8 年4月28 日);
3. 《2017 年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
3 要》(2018 年4月28 日);
4.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7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附 注》(2018 年4月28 日);
5.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8 年度跟踪评级 报告》(2018 年6月27 日);
6. 《2017 年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
2017 年度债 权代理事务报告》(2018 年6月30 日);
7.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2018 年8月31 日);
8.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 年8月31 日);
9.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 附注》(2018 年8月31 日)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致同审字(2019)第110ZB4828 号、致同审字(2019)第110ZC5061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 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18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 注.
(一) 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流动资产合计(万元) 2,589,809.54 2,182,797.81
4 资产总计(万元) 2,760,974.32 2,395,376.07 流动负债合计(万元) 1,372,764.49 1,076,112.71 负债总计(万元) 2,037,103.92 1,680,418.24 流动比率(倍) 1.89 2.03 速动比率(倍) 0.59 0.71 资产负债率(%) 73.78 70.15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存货)/流动负债合计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