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8-21 |
(六)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经政府主管部门特别批准,包钢集团现金补偿 部分也可以股份补偿的方式代替.
四、补偿方式
(一)在利润补偿期间,补偿条件成立的,双方同意区分不同情形,按照以 下约定进行补偿:
1、股份补偿 (1)包钢股份应在其年报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确定以人 民币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包钢集团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同时将回购注销事项 书面通知包钢集团. (2) 包钢集团在接到包钢股份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协助包钢股份通知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应回购注销股份转移至包钢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
5 并单独锁定, 应回购注销股份转移至包钢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享有 表决权及分配利润的权利. 包钢股份应在回购注销股份转移至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账户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事项. (3)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 等原因无法实施的, 则包钢集团承诺
1 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回购注销股份数量的 股份赠送给甲方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 指甲方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方之外的股份持有者) ,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 股权登记日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2、现金补偿 (1)根据本协议触动现金补偿义务时,包钢股份应在其年报披露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包钢集团向其支付当年应补偿的现金. (2) 包钢集团在接到包钢股份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包钢股份支付前 述现金.
(二)利润补偿期限届满后,减值测试补偿条件成立的,双方同意区分不同 情形,按照以下约定进行补偿:
1、股份补偿 (1) 包钢股份应在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 事会,确定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包钢集团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同时将回 购注销事项书面通知包钢集团. (2) 包钢集团在接到包钢股份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协助包钢股份通知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应回购注销股份转移至包钢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 并单独锁定, 应回购注销股份转移至包钢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不再享有 表决权及分配利润的权利. 包钢股份应在回购注销股份转移至董事会设立的专门 账户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事项. (3)如上述回购股份并注销事宜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大会通过 等原因无法实施的, 则包钢集团承诺
1 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回购注销股份数量的 股份赠送给甲方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 指甲方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方之外的股份持有者) ,其他股东按其持有股份数量占 股权登记日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公司的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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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补偿 (1)根据本协议触动减值测试现金补偿义务时,包钢股份应在减值测试专 项审核报告出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包钢集团向其支付减值测试应补 偿的现金. (2) 包钢集团在接到包钢股份书面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包钢股份支付前 述现金.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 约方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