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8-21 |
六、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本协议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可生效:
(一)双方内部有权机构通过相关决议;
(二)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事项取得其他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 同意、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内蒙国资委的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核准.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一)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本协 议第六条所述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并实施.
(二)本协议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三)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协议可以终止:
1、本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未能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八、其他
(一)本协议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各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