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4-08-28 |
29 次,累计金额 650,600.00 元,累计偿还资金
24 次,累计金额 615,600.00 元,期末余额 35,000.00 元. (3)报告期期末至本次反馈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与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发 生情况如下:
2016 年9月份-2017 年2月份 单位:元 项目 关联方名称
2016 年9月30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7 年2月份 其他应收款 郑元尉 230,548.00 - 230,548.00 - 其他应收款 严锐 35,000.00 - - 35,000.00 其他应收款 肖东 - 2,000.00 2,000.00 - 注1:其他应收―郑元尉款项系公司为其代缴个税所致,此款项已于
2016 年10 月13 日归还. 注2:严锐系公司总经理,其与公司的资金往来属于管理层正常的借用备用金情形,属于公司正常经 营支出并且金额较小,不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注3:肖东为公司董事,并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设备部经理,其与公司发生的 2,000.00 元的零星资 金往来系正常的借用备用金情形,并且已实报实销,不构成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公司与关联方公司确实互有拆借、 往来较为频繁, 从实际资金拆借的情况看, 公司拆入关联方资金的金额更大时间也较长, 原因在于公司在报告期前期与银行 的贷款事宜并未最终落实, 日常经营中需要靠关联方资金拆入提供暂时性资金周 转支持,与此同时,有限公司阶段未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限公司章 程中对关联交易也未有明确规定,也存在一定金额的对关联方的资金拆出.资金 往来虽然频繁但是拆入和拆出时间间隔相对较短, 未收取和支付利息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出具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关关于避免资金占用 的承诺》 ,承诺杜绝关联方往来款项拆借,杜绝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 活动;
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反馈问题答复出具之日,所有关联方往来借款已清理完毕,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主办券商回复】 7/72 贺州速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 (1)尽职(核查)过程描述: 与公司财务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进行访谈;
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银行流水及明细账、各会计科目明细表及余额表,报告期后截至本反 馈意见回复日前的各会计科目发生额、序时账,抽查原始凭证核对;
核查公司报 告期初至反馈意见回复之日的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回单,核查大额银行往来流水, 核查银行往来入账的完整性,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方资金拆借款;
查阅《审 计报告》 、 《公司章程》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