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09-26 |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 事故现场的记录、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收集等取证工作;
负责事故中失踪、死亡 人员身份的核查及对死亡人员的法医鉴定工作.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指挥 体系;
组织专家对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提出对策建议;
根据区政府委托组织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调集并征用起重机、挖掘机等抢排险设备;
负责提供 市政、建筑等技术支持;
负责协调市燃气和供排水部门.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
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 和灾后恢复. 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容市政、环卫设施的恢复工作,并配合公安局维 持事故现场秩序;
必要时,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相关河流、 水体的应急控制处置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关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和生产资料、消费资 料市场信息. 负责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 况的监控,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中毒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
负责 事故发生区域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
负责向现场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报告接受救治人员伤亡、疫情监测及防治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向毗邻区域或上级 卫生部门寻求医疗支援.
7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抢险救援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负责抢险救 援过程中药品供应保障的协调和药品质量的安全监督. 区民政局:组织、协调灾民救助工作,指导转移安置灾民;
协助管理、分配 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制定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 南京市公安消防支队栖霞区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事故现场 的防火、灭火、危险化学品泄漏处置和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以及应急终止后的 洗消工作. 区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区政府办(应急办)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做 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事件类型需要其他部门支持和配合时,由区政 府办(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 2.5 现场指挥及处置机构 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启动应急预案后,区政府办(应急办)根据需要成立 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原则是有利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根据突 发环境事件发生的地点、起因及法定职责分工,在区政府的统一组织指挥下,指 挥部由负有应急处置责任的政府部门、 所在街道 (园区) 及事件发生单位等组成. 指挥部的总指挥由主管部门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主管部门主要 负责人和区环境保护局局长担任.原发性环境事件,由区环境保护局牵头成立区 应急指挥部;
次生、衍生性环境事件,由法律规定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成立 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Ⅰ级、Ⅱ级、Ⅲ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环境事件时,国务院、 省政府、市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的情况下,区应急指挥部应在其统一指挥下开展 应急救援工作.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现场处置职能组, 各组组成及职能如下: 1. 综合组: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应急工作;
完成环境事件应 急指挥部交办的工作.综合组职责由应急指挥部牵头部门和区政府办承担. 2. 救治组:制订救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