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11-06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全文刊登在2007年10月30日的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的要求,现将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 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人员、资产独立性问题
1、人员不完全独立.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斯瑞达兼任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ArcelorMittal中国区副CEO, 并同时在双边领取薪酬;
公司副总经理纳索?拉兹瑞帝斯,同时任职米塔尔钢铁公司芝加 哥研发中心产品应用平台管理经理;
公司财务副总监阿肖克?阿格瓦,同时任职米塔尔钢 铁公司特米它公司财务总监. 已完成整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斯瑞达已于2008年3月辞去其在ArcelorMittal的职 务;
公司副总经理纳索?拉兹瑞帝斯、 财务副总监阿肖克?阿格瓦目前均为公司的专职人员, 没有在ArcelorMittal任职.
2、资产不完全独立. 1)2004 年11 月,薄板公司与涟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 ,许可涟 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无偿使用"双菱"牌商标.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许可湘潭钢铁 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偿使用"华光"牌商标,使用期限为
5 年. 已作出解释.以上两项关联交易均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建厂房设置使用的土地仍有占用大股东子公司的划拨地的情况.
2 据统计共计 784,829.99 平方米,未过户至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下,亦未入账. 公司子公司华菱连轧管占用衡钢集团的 86,019 平方米土地已经完成整改,签订了土 地租赁协议. 公司子公司华菱湘钢占用湘钢集团的 698,810.99 平方米土地正在进行整改. 公司已对 华菱湘钢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于
2008 年8月31 日前完成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
(二)主要股东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2007 年7月, 公司大股东华菱集团收购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 55%股权, 该公司部分 产品与公司产品相同,可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已完成整改. 华菱集团已于
2007 年9月6日出具 《关于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并且按照承诺函的有关安排于
2007 年9月17 日与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 ,华菱集 团委托公司管理华菱集团持有的锡钢集团 55%的股权,代为行使有关股东权利.公司行使 上述股东权利所引起的股东义务或责任则由华菱集团自行承担.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07 年9月19 日召开的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以及
2007 年10 月8日召开的
2007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华菱集团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另外, 安赛乐正在收购莱钢股份, 安赛乐和莱钢集团拟将并列成为莱钢股份第一大股 东.若收购成功,米塔尔及其控制的合资公司可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 该收购未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因此不存在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