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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兽王集团下属的 桐乡市兽王沙发有 限公司 ,其制革车间建设于
2003 年9月,企业坐落于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 道工业区内,主要从事皮革及其制品、裘革及其制品、皮革服装等的生产销售.
2007 年10 月,桐乡市兽王沙发有限公司制革车间被自然人金龙和金庆全收购 后成立了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目前企业处于正常生产中.为进一步提升 生产效率和污染治理水平,企业拟实施年产高档绵羊革
1000 万、高档山羊革
500 万张技改扩建项目,项目已通过桐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代码: 2018-330483-19-03-023509-000). 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3 号),重点单位新、改、 扩建项目,应当在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 工矿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并按规定上报环境影响 评价基础数据库.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制革行 业,属于办法中规定的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此,企业委托我单位编 制了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我单位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 对现有场地环境进行了污染识别,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内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采样与分析,按照有关导则 和标准编写了本调查报告,供环保部门、其它主管部门和企业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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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概述 2.1 调查的目的、原则和程序 2.1.1 调查目的 对企业场地内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初步采样分析,以核查其污染 物浓度是否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是否 需要进行进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或修复. 2.1.2 调查原则 本调查遵循《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4)中的基本原则,即:
1、针对性原则:针对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 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场地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 场地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 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本次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2.1.3 调查程序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场地环境调查一般可分 为三个阶段,调查的工作程序如图 2.1-1 所示. 第一阶段:场地调查主要为场地的初步调查,了解场地的历史、资料环境、 企业生产及相关排污情况. 第二阶段:以采样和分析为主的地块详细调查,通常可分为初步采样分析 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进行,若污染物检测值低于相关标准、场地污染筛选值, 经过不确定性分析表明场地未受污染或健康风险较低,可结束场地调查工作, 地块可进行使用.若检测值超过相关标准、场地污染筛选值,则认为场地存在 潜在影响人体健康的风险,需进行第三阶段风险评估. 第三阶段:进行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 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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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致癌)风险或危害,并确定场地污染带来的健康风险是否可接受后,确定修 复目标值,并依据场地初步修复目标值划定修复范围.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场地环境调查,浙江 人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现状生产过程涉及到甲酸、铬粉、染料等化学品使用, 污染物质可能会渗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超标.因 此该地块作为潜在污染场地需进行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初步采样分析 . 图2.1-1 场地环境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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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2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以浙江牧羊人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场地为主. 2.3 调查依据 2.3.1 法律法规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发[2016]31 号,2016 年5月3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九号,2014 年4月24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第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 年11 月7日;
(4)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 环发[2012]140 号;
(5)《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8 号 文件;
(6)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的 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4 年第
78 号;
(7)《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2 号,2016 年12 月27 日;
(8)《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浙江省第十二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3 年12 月19 日;
(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浙 政办发〔2011〕55 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8月31 日第十三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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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浙政发[2016]47 号;
(12)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环发[2018]7 号,2018 年3月14 日. 2.3.2 导则和技术规范 (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3)《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
(5)《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8)《浙江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13). 2.3.3 执行标准 (1)土壤环境 根据《关于发布等 两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
13 号),自2018 年8月1日起实施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 》 (GB 15618-2018)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废止. 本地块场地为建设用地中的第二类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 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具体见表 2.3-1. 表2.3-1 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 编号 筛选值 管制值 第一类 用地 第二类 用地 第一类 用地 第二类 用地 重金属和无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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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砷7440-38-2
20 ①
60 ①
120 140
2 镉7440-43-9
20 65
47 172
3 铬(六价) 18540-29-9 3.0 5.7
30 78
4 铜7440-50-8
2000 18000
8000 36000
5 铅7439-92-1
400 800
800 2500
6 汞7439-97-6
8 38
33 82
7 镍7440-02-0
150 900
600 20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0.9 2.8
9 36
9 氯仿 67-66-3 0.3 0.9
5 10
10 氯甲烷 74-87-3
12 37
21 120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3 9
20 100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0.52
5 6
21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12 66
40 200
14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66 596
200 2000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10 54
31 163
16 二氯甲烷 75-09-2
94 616
300 2000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1 5
5 47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2.6
10 26
10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1.6 6.8
14 50
20 四氯乙烯 127-18-4
11 53
34 18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5
701 840
840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0.6 2.8
5 15
23 三氯乙烯 79-01-6 0.7 2.8
7 20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05 0.5 0.5
5 25 氯乙烯 75-01-4 0.12 0.43 1.2 4.3
26 苯74-43-2
1 4
10 40
27 氯苯 108-90-7
68 270
200 100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560
560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5.6
20 56
200 30 乙苯 100-41-4 7.2
28 72
280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1290
1290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1200
1200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
3、
163 570
500 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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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6-42-3
34 邻二甲苯 95-47-6
222 640
640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34 76
190 760
36 苯胺 62-53-3
92 260
211 663
37 2-氯酚 95-57-8
250 2256
500 4500
38 苯并[a]蒽56-55-3 5.5
15 55
151 39 苯并[a]芘50-32-8 0.55 1.5 5.5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5.5
15 55
151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55 151
550 1500
42 ?218-01-9
490 1293
4900 12900
43 二苯并[a,h]蒽53-70-3 0.55 1.5 5.5
15 44 茚并[1,2,3-cd]芘193-39-5 5.5
15 55
151 45 萘91-20-3
25 70
255 700 注:①具体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超过筛选值,但等于或低于土壤环境背景值水 平的,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土壤环境背景值可参见附录 A. (2)地下水环境 地下水质量标准执行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中的 III 类标准, 详见表 2.3-2. 表2.3-2 地下水质量常规指标及限值 单位:除pH 值外,mg/L 项目 三类标准值 项目 三类标准值 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 pH 值6.5~8.5 锌≤1.0 氨氮 ≤0.50 耗氧量(CODMn 法、以O2 计) ≤3.0 锰≤0.1 铝≤0.2 铁≤0.3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氯化物 ≤25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2 总硬度(以CaCO3 计) ≤450 硫酸盐 ≤250 硫化物 ≤0.02 毒理学指标 硝酸盐(以N计) ≤20.0 亚硝酸盐(以N计) ≤1.0 砷≤0.01 铬(六价) ≤0.05 汞≤0.001 铅≤0.01 氟化物 ≤1.0 镉≤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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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4 调查方法 本次场地调查主要采取资料收集和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初步采 样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1、资料的收集 主要包括: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牧羊人实业现状生产情况, 以及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重点查阅了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地 表水或场地周围环境的可能分布和迁移信息,以及污染物排放和泄漏的信息.
2、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以场地内为主,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包括: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 况,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 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3、人员访谈 采取当面交流和电话交流方式,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主要 为企业工作人员),访谈内容为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 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
4、初步采样分析 根据场地的具体情况、场地内外的污染源分布、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污染物 的迁移和转化等因素,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的土壤及地下水进行了采样 与分析.
3 场地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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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场地概况 3.1 区域环境概况 3.1.1 场地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