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卫函〔2017〕161 号 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卫生和计划 生育局关于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 公示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 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对《东莞市卫 生局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制度(试行) 》 (东卫〔2013〕130 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违法违规 执业医疗机构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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