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4-12-15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东工信函〔2019〕219 号 关于申报

2019 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 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的通知 各镇 (街) 经济科技信息局, 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 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精神,根据《东莞市经济和 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东府办〔2017〕158 号) "服务型制 造专题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2019 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 的申报工作.

请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 展局根据《2019 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 认证领域)申报指南》 (附件)的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企业 申报. 附件:

2019 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信息化专业 认证领域)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3月18 日 (联系人:林建乐,联系

电话:22381515) ―1― 附件:

2019 年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信息化专业认证领域)申报指南

一、资助对象和要求

(一)应为东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至少获得以下其中一项资质认证,且初次获证日期在

2018 年3月19 日之后: 1.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二级、一级;

2. 能力成熟度模型 (CMM) 或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 认定

3 级、4 级、5 级;

3. 云安全国际认证(C-STAR) ;

4.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20000) ;

5.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ISO27001) .

(三)已享受同类型政策资助的,不因政策修订或者新政策 出台等给予重复资助.同一资质认证不能重复享受不同政策资 助.

(四)申报单位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 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东莞市"科 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不得申报或 不予资助的情况.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2―

(一)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给予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 可以同时享受五项奖励,但是每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1.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 : (1)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三级的,最高奖励

20 万元;

(2)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二级的,最高奖励

30 万元;

(3)获得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一级的,最高奖励

40 万元;

(4)企业在以往年度根据《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获得过 ITSS 认证奖励资金,现以更高级认证申请奖励的, 按现行奖励标准补足奖金差额. 2.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CMM/CMMI) : (1)通过 CMM/CMMI

3 级认证的,最高奖励

30 万元;

(2)通过 CMM/CMMI

4 级认证的,最高奖励

40 万元;

(3)通过 CMM/CMMI

5 级认证的,最高奖励

50 万元;

(4)企业在以往年度根据《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 法》获得过 CMM/CMMI 认证奖励资金,现以更高级认证申请 奖励的,按现行奖励标准补足奖金差额. 3. 获得云安全国际认证(C-STAR)的,最高奖励

10 万元;

4. 获得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20000)的, 最高奖励

5 万元;

―3― 5. 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ISO27001)的,最高 奖励

5 万元;

(二)本年度专项资金将重点资助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软件 生产能力成熟度、云安全国际认证等,同时结合企业申报时间先 后顺序拟定资助计划.具体奖励金额可根据本年度资金预算、申 报数量等情况适当调整,在年度预算内,奖励资金用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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