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4-12-15 |
三、申请审批流程
(一)网上申报将于
3 月19 日8:30 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 须在
3 月29 日17:00 前登录"智造东莞网" (http://im.dg.gov.cn) 在线填报申请表(详见附件 1) ,并上传资质证书等有关材料;
(二)市工信局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在线打印申报表格,连同其他 相关资料(详见下面"第四点-申报资料" )汇编成册(一式三份)、 加盖企业公章后,并带齐原件在
4 月10 日(周三)前送市工信 局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核对;
(四) 市工信局抽取一定比例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后拟 定资助计划,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五)市工信局在资助计划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后,将 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资金拨付.
四、申报资料
(一)资金申报表(附件 1) ;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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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资金拨款印鉴表(附件 2) ;
(五)项目责任承诺书(附件 3) .
五、联系方式 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
电话:
22381515、222238101 附件: 1.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表(信息化专 业认证领域) 2.资金拨款印鉴表 3.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责任承诺 ―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