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4-12-27 |
25 万吨水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我公司计划在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唐店片区纬八路与经九路交叉口, 投资
101206 万元建 设年产
25 万吨水性树脂系列产品项目,按照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 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东联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位于新沂经济开发区化工集聚区唐店片区纬八路与经九路交叉口.主 要生产产品为水性丙烯酸乳液、水性助剂、水性涂料和自用塑料桶.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按照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生产,对公司的环保工作从严要求,使生产过程产生的 三废 能够达标处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东联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利明 联系方式:13681118226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晨光路
2 号 单位负责人:许榕 项目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18961383395 传真:0518-8552802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 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 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为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 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 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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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 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 查阅报告书简本, 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 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新沂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5月14 日
2、公开日期
2018 年5月14 日至
5 月25 日. 3.2 公开方式 本次公开采用网上公示和张贴公示.于2018 年5月14 日至
5 月25 日在新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第一次公示,公示
网址:http://www.xy.gov.cn/xy/xxgk/InfoDetail/?InfoID=ac693603-580c-4315-b39c-a 0fb6b36eb6b, 于2018 年5月14 日至
5 月25 日在新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 息公开栏张贴第一次公示,公示网页见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