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12-27 |
01港元股份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大会主席或(3) 地址为 为本人 吾等之受委代表,代表本人 吾等出席上述之股东周年大会 (及其任何续会) ,并依照下列指示(4) 於会 上投票. 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 表、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重选陈兆荣先生为董事 3. 重选梁荣江先生为董事 4. 重选黄承龙先生为董事 5. 重选杨永东先生为董事 6. 议决不填补因吴智明先生荣休而产生的席位空缺 7.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8. 重新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核数师及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9. 授予董事会发行新股份之一般授权 日期:二零零九年 月日签署(5)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 2. 请填写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 阁下名义登记之所有股份有 关. 3. 倘拟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删去 「大会主席或」 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所拟委派代表之姓名及地 址.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4. 重要提示: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 「√」 号;
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加 上「√」 号.如未在任何栏内加上 「√」 号,受委代表将有权酌情投票. 阁下的受委代表亦有权就未在大会通告列出但在 大会正式提呈的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5. 代表委任表格须由 阁下或 阁下正式书面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倘为公司,则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高级职员或获得 正式授权的代表亲自签署. 6. 如属任何股份之联名登记持有人,任何一位该等人士均可亲自或委派代表就该股份於任何会议上投票,犹如其为唯一 有权投票者.如超过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亲自或委派代表出席任何会议,则此等出席之人士中,只有就该等股份於本 公司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人士方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7.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签该等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 (如有) 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文件副本,必须尽快送 达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麽地道77号华懋广场15楼1502室,惟在任何情况下,最迟须於股东 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方为有效. 8.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9.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