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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ISO
12141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低浓度颗粒物(烟尘)质量浓度的测定 手工重量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污染源颗粒物、烟气(SO
2、NOx)自动监控基站 安装于固定污染源现场端的用于实时、连续监控(监测)颗粒物、烟气(SO
2、NOx) 排放情况的设施、设备,包括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视频监控、站房及辅助设备、 专用网络等. 3.2 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要的全部设备. 3.3 DB41/T 1327―2016
2 CEMS 校准 用标准装置或标准物质对CEMS进行校零、校标、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等的检测. 3.4 CEMS 校验 用标准方法对CEMS(含取样系统、分析系统)检测结果进行相对准确度、相关系数、 置信区间、允许区间、相对误差、绝对误差等的比对检测. 3.5 CEMS 满量程 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CEMS的最大测量值. 3.6 CEMS 响应时间 从采样探头通入标准气体的时刻起, 到分析仪示值达到标准气体标称值90%的时刻止, 中间的时间间隔.包括管线传输时间和仪表响应时间. 3.7 CEMS 零点漂移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零点气体, 仪器的读数与零点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8 CEMS 量程漂移 在仪器未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CEMS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通入量程校准气 体,仪器的读数与量程校准气体初始测量值之间的偏差相对于满量程的百分比. 3.9 CEMS 相对准确度 标准方法与CEMS同步测定烟气中气态污染物浓度, 取同时间区间的测定结果组成若干 数据对,数据对之差的平均值的绝对值与置信系数之和与标准方法测定数据的平均值之 比. 3.10 CEMS 速度场系数 标准方法与CEMS同步测量烟气流速, 标准方法测量的烟气平均流速与同时间区间且同 状态的CEMS测量的烟气平均流速的比值. 3.11 连续监测系统(CMS) 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的设备.
4 基站组成 4.1 基站结构 基站由CEMS、视频监控、站房及辅助设备构成,见图1. DB41/T 1327―2016
3 图1 基站结构示意图 4.2 CEMS 组成 CEMS由颗粒物监测单元、气态污染物(SO2和/或NOx)监测单元、烟气参数(包含O
2、 流速或流量、温度、湿度、压力等)监测单元、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单元组成.根据行业 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CEMS应具备上述全部或部分单元.各监测单元主要包 括样品采集装置、预处理设备、分析仪器等. 4.3 视频监控 安装在基站站房内保障CEMS安全运行的视频摄像设备及附属网络设备. 4.4 站房及辅助设备 包含采样平台、采样梯、空调、灭火装置、压缩空气、打印机、桌椅、文件柜等.
5 技术要求 5.1 CEMS 指标 5.1.1 设备资质 5.1.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5.1.1.2 进口仪器应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5.1.1.3 具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适用性检测合格报 告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仅限于国家已开展认证的品目). 5.1.1.4 仪器的名称、型号、测量原理、配置与上述证书相符合,且在有效期内. 5.1.2 设备外观 5.1.2.1 设备外观应符合 HJ/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