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3-29 |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l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沧江路
170 号(三楼) ,
电话:0757 -88825880 2) 招标文件发售期:
2013 年11 月11 日至
2013 年11 月15 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9:00 至12:00, 15:00 至17:00(北京时间). -
6 - 3)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718557748571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 年12 月3日上午 9:30~1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 年12 月3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高明区沧江路
170 号三楼)
四、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六、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 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经委幼儿园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华路
电话:(0757)18928525188 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1 号金海广场
1905 室
电话: (0757) 88023484,88020555 传真: (0757)
88023555
网址:www.gmgitc.com 联系人:余先生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二章 项目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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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明细 序号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偏离选项
1 报价要求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 货物费、 运输费、 保险费、技术服务费(含联络费、培训费) 、税费、验收费、 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不可偏离
2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第一期: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第二期:余款一年内付清. 不可负偏离 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完成交货及验收. 不可负偏离
3 交货要求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不可偏离
4 验收标准 1)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体无污染,无侵权行 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 合法使用. 2)交付验收标准 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 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②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不可负偏离
5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交付之日起所有产品质保期不少于 半年;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若国家和/或生产厂家对 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 应按国家和/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的 按照技术要求规定执行.具体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 1)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免费解决(因 买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