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5-04-01

6 5 建立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 5.1 确定职责和权限 应确定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的内部机构、岗位和人员,以及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体现在温室气体 信息管理程序文件中.职责和权限的描述应清晰明确,避免权责不清. 5.2 人员培训 应对参与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包括首次工作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在 后续年份开展的持续性培训. 5.3 建立温室气体信息管理程序 应建立温室气体信息管理程序文件,文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

应建立和保持用于文件和记录的保管程序. 应保存和维护用于温室气体清单设计、编制和保持的文档,以便核查.该文档无论是纸质的、电子 的还是其他格式的,均应按照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 b) 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程序 应包括组织边界、运行边界、基准年的设定、排放源的识别和排放量的计算等. c) 数据质量管理程序 应对数据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常规检查,定期进行评价,寻求改进数据质量的机会.

6 边界及基准年的确定 6.1 概述 应设定基准年,并确定组织边界和运行边界. 6.2 组织边界 确定量化和报告其拥有或控制的业务的边界,取决于采用的合并方法. 应在下列两种方法中选择一种,对设施层次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汇总. a) 控制权法:对组织能从财务或运行方面予以控制的设施的所有定量温室气体排放进行计算;

b) 股权比例法:对各个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按组织所有权的比例进行计算. 6.3 运行边界 应确定其拥有或控制的业务的直接与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的边界, 并形成文件. 在选择确定组织边界 的方法时应充分考虑运行边界的划分.如果运行边界发生变化,应做出解释. 组织的运行边界可分为下列3个类别: a)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这部分温室气 体排放应予以量化. 注:组织可对生物质或生物燃料燃烧产生的直接二氧化碳排放予以单独量化和报告,结果不应计入范围1. b) 范围2: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消耗的外部输入的电力、热、冷或蒸汽生产所产生的间 接温室气体排放.这部分温室气体排放并非发生在组织边界内部,但应予以量化. c)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除了范围2之外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宜自行决定是否对 其予以量化. PDF 文件使用 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 www.fineprint.cn SZDB/Z 69―2012

7 6.4 基准年的设定 6.4.1 基准年的选择与设定 应规定温室气体排放的历史基准年,以便提供参照或满足目标用户的预定用途. 选择和设定基准年时,组织应: a) 使用有代表性的温室气体活动数据(一般可以是典型年的数据、多年平均值或移动平均值), 对基准年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量化;

b) 选择具有可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基准年;

c) 对基准年的选择做出解释;

d) 如果出现对基准年改变的情形,应对其中的任何改变做出解释. 注1: 典型年 是指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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