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5-29 |
300207 证券简称: 欣旺达 公告编号: 2019-031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 及调整募集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资金额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970 号)的核准,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欣旺达 或 公司 )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800.
00 万股新股. 本次实际发行数量为 25,8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90 元/股.截至
2018 年3月28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4 名发行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账户.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认股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不涉及资产支付.2018 年3月28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87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8 年3月28 日,联席主承销商已实际收到欣旺达非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2,554,200,000.00 元.
2018 年3月28 日, 联席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股款项扣除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 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018 年3月29 日,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88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2,554,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7,934,057.42 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26,265,942.58 元,其中新增股本为 258,000,000.00 元,资本公 积人民币 2,268,265,942.58 元.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股东均以货币资 金出资.公司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安排 根据《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 及2018 年4月16 日欣旺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 设项目 及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消费类锂电池模组扩产项目 65,921.00 50,547.21
2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241,000.00 195,479.38
3 补充流动资金 6,600.00 6,600.00 合计 313,521.00 252,626.59
三、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募集资 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增资金额的情况说明
(一)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的情况说明 欣旺达拟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京鼎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南京市欣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 南京欣旺达 ,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3月27 日披露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 公告》)并将该公司作为 动力类锂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的新增实施主体.新增 该募投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贴近客户更好地提供服务,降低运输成本,优化公司动 力汽车电池的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从而更好地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满足业务规划 的具体需求.同时,公司可充分利用南京市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吸引优秀人才,在 产业集群、人才招揽以及市场拓展等方面有效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项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