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5-09-12 |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 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4月18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 报》、 《 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权 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2个月. 现将具体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4.50元;
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
对于 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 【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8,2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0,764,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3年5月2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 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 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 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32 高宝林
2 08*****278 阿联酋绿色尼罗商业公司
3 01*****468 王素英
4 08*****804 青岛天泰恒昌投资有限公司
5 00*****024 王明贤
6 01*****569 于同阶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5月22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 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股份 44,807,000 41.38% 13,442,100 13,442,100 58,249,100 41.38%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 股
3、其他内资持 股44,618,000 41.21% 13,385,400 13,385,400 58,003,400 41.21% 其中:境内法人 持股 境内自然 人持股 44,618,000 41.21% 13,385,400 13,385,400 58,003,400 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