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5-10-19 |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完成,提请各位股东 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23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告编号:2019-024 1.议案内容: 《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经完成,提请各位股东 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23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 《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审核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9)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23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告编号:2019-0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0)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1,23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志超 张若楠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 ;
(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 公告编号:2019-024 天津安泰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