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5-11-27 |
5 万元,扣缴资金全部用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奖补. 4.变事后处罚为事前、事中追究.禁烧关键期之前,重点对 三书 发放情况进行督查.对 三书 落实不到位、填写不规 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围绕市定年度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加强督查,未分解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和措施的,对责任 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5.在夏、秋两季关键期内,区、乡(镇)要设立秸秆举报电 话,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区禁烧办举报
电话:64389559) . 按照市规定:凡由卫星监测和群众举报的焚烧问题,由市禁烧办 第一时间通知市督查组进行现场查处,必要时由市禁烧办巡查组 直接查处. 6. 对烧荒、 烧垃圾、 烧秸秆的当事人从重给予处罚. 因烧荒、 烧垃圾、烧秸秆对树木造成损害的,由林业部门查处;
对于故意 纵火行为,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人员伤亡 或重大财物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