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5-12-07 |
四、拟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方式
1、独山县政府委托由独山计划生育局代表独山县人民政府出资成立医管公 司,医管公司的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4800 万元.出资资产包括新建医院的新址土 地使用权,独山县中医院、独山县人民医院的净资产及部分国投现金出资.二家 医院原有的医院品牌、技术团队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偿提供给医管公司使用.
2、公司或关联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对医管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全部出资在 本协议各方签署第一期增资扩股协议后三年内完成.
3、第一期增资扩股后医管公司开始投资建设南部医疗中心(独山县中医院) 和北部医疗中心(独山县人民医院). 双方首次出资完成后, 医管公司即全资持有和管理独山县人民医院和独山县 中医院的资产以及独山县人民医院和独山县中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权.
4、独山县人民医院和独山县中医院建设后的经营、运作,仍执行非营利性 公立医疗机构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按国家规定享受免税和财政补贴政策.
5、独山县人民医院及独山县中医院事业单位性质不变,医管公司投资建设 的南部医疗中心(独山县中医院)和北部医疗中心(独山县人民医院)为混合所 有制非盈利性医疗机构.
6、独山县人民医院及独山县中医院老院区的土地、房产、债务等,由独山 县人民政府自行处置.
(二)投资模式和股权约定
1、 甲方由独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代表独山县人民政府出资成立医管公司, 出资资产包括现独山县中医院及独山县人民医院(除土地、房产、债务)的净资 产及新建医院的土地使用权(新址土地红线图附后)及部分国投资金;
二家医院 原有的医院品牌、技术团队及特许经营权等无偿永久提供给医管公司使用.
2、双方首次出资 (1)乙方的出资额根据医管公司投资建设的北部医疗中心(独山县人民医 院) 和南部医疗中心 (独山县中医院) 的建设工程的总造价和工程进度分批注入;
(2)甲方首期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
4800 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 币1306.48 万元出资,以2015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福建联合中和资 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独山县中医院拟了解剥离后 的医院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联合中和深评报字【2016】第01004 号)评 估确认的独山县中医院经评估的净资产 758.26 万元出资;
以2015 年12 月31 日 为评估基准日, 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独山县人民医院拟了解剥离后的医院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联合中 和深评报字【2016】第01003 号)评估确认的独山县人民医院经评估的净资产 804.11 万元出资;
以2015 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同致信德(北京)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独山县中医院新址土地使用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书》(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125 号)评估确认的位于独山县百泉镇双桥村 拟用作独山县中医院新址土地 82.14 亩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人民币 909.05 万 元出资;
以2015 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深圳市国量行土地房地产估价顾 问有限公司出具的 《独山县人民医院新址土地使用权估价项目土地使用权价值估 价报告》(深国量行估字【2015】第10011 号)评估确认的位于独山县经济开发 区独山大道南侧拟用作独山县人民医院新址土地 89.32 亩(200.03 亩中的 89.32 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1022.10 万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