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5-12-28 |
000533 证券简称:万家乐 编号: 2013-014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委托贷款提前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电气" ) 与大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汉集团" )及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大华支行( (以下简称"大华支行" )分别于
2012 年6月11 日和
2012 年6月20 日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顺特电气委 托大华支行向大汉集团提供各为
1 亿元的两笔委托贷款,期限均为
6 个月,利息为 11%.经本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上述两笔贷款到期后展期
6 个月,利息仍为 11%. 关于上述两笔委托贷款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已分别于
2012 年6月1日和
2012 年6月15 日的《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及巨潮网上披露,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2-
020、2012-022. 经大汉集团申请,顺特电气同意其提前归还上述两笔贷款.2013 年4月19 日,顺特电气收到大汉集团归还的本金人民币
2 亿元,相 应利息同时结清.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