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6-01-07 |
一、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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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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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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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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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回购是否符合《回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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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回购的必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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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回购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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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回购股份方案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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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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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的问题
12 十
一、备查文件
12 十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联系方式
12 -1- 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 含义: 奥康国际、上市公司、 公司 指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 份、回购股份 指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且不超 过人民币
3 亿元的自有资金, 按不超过人民币 15.
00 元/股的 价格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回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奥康投资、控股股东 指 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奥康集团 指 奥康集团有限公司 红岭创投 指 深圳市红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长霆创投 指 上海长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独立财务顾问、国信 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报告 指 本独立财务顾问为本次回购出具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所有小数尾数误差均由四舍五入而引起;
如无特别说明,本报告中引用的公司 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1- 关于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前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 奥康国际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 (证监发[2005]51 号) 、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 (证监会公告 [2008]39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公 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它公开资料制作而成,目的在于对本次回购股份进行 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供广大投资者和相关各方参考.
1、 本独立财务顾问旨在就本次回购股份的合规性、 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