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6-01-12 |
1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 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勤勉尽 责的义务.
四、律师声明 陕西嘉捷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本所同意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本所审阅, 确认募集 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 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 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 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2014 年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 列明的各种风险.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陕西省西咸 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接受《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之权利及义务安排. 为维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权益,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已 订立了《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债权代理协议》.协议约定,如发行人未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规定履行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相关义务, 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代理 投资者行使相应的权利.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可咨询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4 年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4 西咸沣西债 ) . 发行总额:12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同时设置分期偿还本金条款. 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至第七个计息年度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发 行总额的 20%.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七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 为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不超过 3.20%,即簿记建
2014 年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 档利率上限为 8.20%. Shibor 基准利率为
2014 年陕西省西咸新区 沣西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