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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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政函〔2018〕178 号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关于明确城市干道交叉口非机动车及行人用 遮阳设施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市国土局: 根据市发改委委托,我局为城市干道交叉口非机动车及行人 用遮阳设施项目的前期代理单位.

该项目遮阳设施设置在城市主 要干道包括国兴大道、滨海大道、海府路、龙昆南路、白龙路、 国贸商圈等30个干道交口,124个遮阳设施,遮阳设施覆盖总面积 约为5798O,主要内容包括遮阳设施、室外工程等.目前,我局 正在加紧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等前期工作,按照市发改委可 研批复审批要求,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鉴于该项目为不涉及征 地拆迁的现状道路交叉口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用遮阳设施项目, 恳请贵局特事特办明确不需用地预审为盼. 此函.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2018 年3月2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符永前;

联系

电话:68723926) 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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